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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現在開始,台灣每6個人,可能就有一人在「挫咧等」,為什麼?
因為高達約800億元的南山標售案在10月13日,由博智金融控股公司,以及在香港證交所上市的公司—中策集團所組成的聯盟,以21.5億美元收購南山人壽97.57%股權,成為台灣保險史上最大的一宗購併案。
這宗購併的重要性不只在於金額龐大,更在於:南山人壽在台灣的保戶約有400萬。以2300萬人口換算,等於是每6個人,就有一人的未來保障,都牽涉在這宗購併案中。
南山人壽幾十年來所累積的資產,分毫都是來自客戶每期不斷的繳交保費。而這些錢,也都是未來南山人壽必須遵守原有承諾,給予保戶保險理賠金的來源。
但是,在南山即將售予博智金控及中策公司之後,各界的焦點都擺在「是否有中資」上面,卻很少人談及「該如何保障南山人壽400萬保戶未來權益」,與「金管會似乎沒有盡到照顧保護南山保戶的責任」。
為什麼南山的400萬保戶,要特別留意這一樁購併案?因為根據最新一期的《今周刊》採訪熟悉金融操作人士指出,如果南山人壽落入股市炒家手裡,後果堪慮,其可能的結果有三:一是「買主透過中策在香港炒股獲利」;二是「資產可能被掏空」;三是「可能被掏空後,再賣給其它買家」。不管是其中的哪一項,絕對不是台灣南山人壽保戶所希望見到的。但是根據關心此案的人士側面觀察,從這幾天主管機關的態度及發言,就明顯感受出「把自己的責任往外推」的傾向。依照相關法令的規定,金管會是准駁這樁購併案的最重要的把關者。
不過,從這幾天媒體上的報導發現,金管會的態度卻顯得有些「虛無飄渺」。例如金管會主委陳冲第一時間接受記者的採訪時,就回答:「不敢說一毛錢中資都沒有」。
接著,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15日也表示,依據經濟部投審會7月公布的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」,對陸資企業的定義是大陸地區企業或人民直接或間接持股超過30%或具有控制力。由於金融業並未列入經濟部第一階段開放陸資投資名單,主管機關將不允許陸資投資台灣金融業。
但如果陸資持股未達30%、也不具控制力的企業,吳當傑指出,會回歸「外國人投資條例」審查。由於「外國人投資條例」並未規範陸資持股比重,投審會接到申請後將召開跨部會,要看實際的資料才能決定准駁與否…。種種跡象似乎顯示,南山人壽購併案的主管機關,將由金管會變成投審會了。
為什麼中資並不是重點?因為根據「管它黑貓、白貓,只要是能抓老鼠就是好貓」的說法,購買南山97%以上股權的團隊,不管到底是不是中資,都不應該是「心心念念台灣保戶未來權益是否能獲得保障」的金管會的關切重心。
事實上,唯有新東家有「永續且優質經營」的實際作為,才是能保障台灣400萬保戶的重要關鍵。以南山人壽現有的公司組織狀況來看,它是一個100%非公開發行公司。
據了解,當初南山人壽之所以未辦理公開發行,是因為南山人壽的母公司—美國國際集團(AIG)是美國的上市公司,已經有良好的監督管理規範,因此才准予不辦理公開發行。
但是,稍微涉獵過股票投資的人應該都知道:只有公開發行公司才需要公佈相關的財務資料、股東結構、股權移轉…,這些,才是一般大眾投資這家公司是否會賺賠的分析關鍵。
從另一個角度來說,不管未來南山人壽97%以上的股權到底花落誰家?如果股票不能公開發行,新團隊任何攸關保戶權益的一舉一動,都不會被外界輕易得知。
金管會真的就沒有職權可管嗎?絕對不是,因為根據民國96年7月18日新修定的保險法第136條之5中,就曾明定:「保險業之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者,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許可外,其股票應辦理公開發行」。
除此之外,這位人士更補充:金管會要讓新團隊落實「永續經營」的承諾,還可以採取諸如「限制轉讓股權」、「強制集保」、「強制公開發行」等規定,有利台灣保戶權益的保障。
一位熟悉內情的金融界人士甚至不客氣地批評:金管會從原本「具有絕對性控制」的主管機關,卻避談可以用相關法規所賦予金管會的權限,達到保障南山400萬保戶權益的做法,轉而將焦點擺在「明顯是由投審會主導,與金管會無關」上,根本就是不負責任的做法。
金管會為什麼「應作為而不作為」,並不是本文主要探討的焦點。但是,不想未來保障無著落的廣大南山保戶,似乎得正視這樣的情勢,以及金管會態度的發展。
金管會手中有新修正保險法的「上方寶劍」後,有沒有不准購併案的理由呢?其實也不是沒有。首先就是購買者過去的金融保險經營管理,以及誠信等紀錄。
從金融保險經營管理經驗來看,依照媒體所公佈出來的訊息,已浮上檯面的三組參與投標者—國泰人壽、富邦人壽及中國信託(中國人壽),在金融業至少都有30年以上的時間。
根據最新一期《今周刊》的追蹤報導,準備買下南山九成以上股份的中策真面目,其實只是一家資本額僅2億元港幣的公司,過去以經營電池為主,股價也只有0.15元左右。但就在南山投標前4個月,也就是6月8日當天,中策公告將以每股0.1元港幣的價格,發行780億股的新股(可調換股權)。
根據媒體的報導,為了買下南山人壽股權,博智金融將以南山人壽股票為擔保品,透過聯貸方式取得總交易金額的3成,大約是200~250億元台幣的款項。
至於博智金控公司成立的時間在今(2009)年4月,由前亞洲花旗集團執行長麥睿彬,以及前富邦策略長吳榮輝(博智金融聯合執行長)負責營運,大股東則包括李兆基(恆基兆業地產主席)、劉鑾雄(華人置業主席)、鄭裕彤(新世界發展主習)、邢李源(Esprit思捷環球控股大股東)四大香港富豪。過去,這四大股東上過不少新聞媒體的版面,一般讀者應該都不陌生。
儘管報載表示這四大股東,不會進入董事會,但根據《今周刊》的說法,一旦南山人壽成為這家公司的孫公司之後,未來,只要買賣中策股權,等於南山人壽的經營權就跟著變動。
其次,每一位客戶的權益是否能受到100%的保障,來自於金融機構的誠信。「誠信」這兩個字,說起來挺空泛的,但卻是紮實地建立在金融機構的一言一行上頭。
而這一言一行,可以從股東及公司經營背景、成立時間…等資料中透露出稍許的端倪。根據《工商時報》陳碧芬記者所寫的「博智買南山,有五大問號」新聞分析中便指出,問號之一是新買家「博智」的公司名稱「一變再變」。
從今年7月間的博智資本、博智太平洋私募、博智金控,13日的新聞稿卻成為「博智金融聯盟」;買家成員之一的中策集團,9月初宣佈協調對象是Primus Investor,13日宣布是附屬公司Primus Nan-Shan Holding Company Ltd.。
從這一陣子漫天亂飛的消息中,博智金控與中策公司集團如果吃下南山人壽絕大多數股權後,唯一可以確認的是與AIG協議:至少兩年內保留現在的組織結構與運作系統,且讓領導統御被業務員質疑的團隊留下來。從保戶的角度來看,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績效的好壞,是未來保障是否能兌現的最根本。但是,曾經得到首年度新契約保費收入第二名佳績的南山人壽,近幾年的表現已經跌到十名之外了…。
據了解,目前博智金控與中策公司所組成的團隊,只是完成初步的招標程序,整個交易的完成還是以主管機關的核准為準。期間大約有6個月的審核時間,到期後,還可以再有90天的緩衝期。
而這段期間,台灣眾多保戶唯一可以保障自己權益的,絕不是解約(因為一來會損失解約金,二來再投保時的保費會變貴),也可能不是保單貸款(因為借錢要付利息,同時必須思考這筆錢的最佳用處),而是「如何發揮眾多保戶集體的力量,保護自己未來的權益」。
政府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最後防線,但如果政府不作為,就只有靠人民的力量。筆者極不贊同民粹式的作法,但是,當主管機關「應作為而無作為」時,手中沒有任何權力工具的保戶,勢必要為自己的權益站出來及發聲!
文/ 李雪雯 2009/10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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